发布时间:2013-09-24来源:本站访问次数:5188
人函〔2013〕10号
关于“国培计划(2013)”-农村中小学
教学名师讲师团送教下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国培计划(2013)”-农村中小学教学名师讲师团送教下乡和农村幼儿园教师送教到县工作安排的通知》(师函〔2013〕22号)、四川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关于四川省“国培计划(2013)”教学名师讲师团送教下乡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培办(2013)第13号)安排以及今年“国培计划”总体规划,省教育厅将开展“国培计划(2013)”-农村中小学教学名师讲师团送教下乡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教学科、培训机构
小学语文,绵阳师范学院;初中语文,西华师范大学。
二、培训时间、地点
小学语文,10月27日报到,10月28-29日培训。
初中语文,11月16日报到,11月17-18日培训。
培训地点:川北幼专继续教育部。
三、名额分配
(一)小学语文
苍溪县15人、剑阁县15人、旺苍县10人、青川县5人、利州区15人、昭化区10人、朝天区10人,直属实验小学8人、零八一中学4人、利州中学4人、树人中学2人、八二一中学2人。共100人。
(二)初中语文
苍溪县15人、剑阁县15人、旺苍县10人、青川县5人、利州区23人、昭化区10人、朝天区10人,直属零八一中学4人、利州中学4人、树人中学2人、八二一中学2人。共100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直属有关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应学科教师参加培训,今年参加有其他“国培计划”培训
(二)川北幼专要提供培训所需的支持条件(学生、多媒体、移动话筒、投影仪等)。
五、工作经费
送教任务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等由省上统一支付,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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